月之

【邦信】于是和炸鸡小哥在一起了

祝老星-学习半匿:

#人物ooc有之,私设刘邦年下攻注意


#今天去学校炸鸡店,表示被小哥撩了一脸血


#cp邦信注意






刘邦这几天爱上了吃炸鸡。每天放学都要绕一段路去那家名不见经传的炸鸡店买炸鸡。


 


“您好,要来一份炸鸡吗?”


 


炸鸡店的店员是一个长得很高很帅的面瘫,高高扎起的红马尾在一群服务生中格外显眼。刘邦对他很感兴趣,想跟他聊聊天,但是每次看到他忙碌的身影就说不出口,只是默默地看着,然后拿着他的餐盘,找到一个视线好的位置,一边吃,一边看他忙进忙出。


 


在他连续吃了六天炸鸡后,他光荣地生病了。扁桃体发炎引起的发烧。刘妈妈得知他连吃六天垃圾食品后,勒令他每天都要回家吃饭。他有点难过,不能去见炸鸡小哥了。


 


刘邦已经两天没有见到炸鸡小哥了。出乎意料的,他竟然有些想他。虽然他家跟炸鸡店是完全相反的方向,但他还是决定假装路过看看炸鸡小哥。


 


不看不要紧,一看三把火。这个跟别的女生有说有笑的小哥是那个每天扑克脸卖炸鸡的小哥吗?刘邦气得直接原路返回。


 


刘邦没有坐车,就这么慢慢地一步一步走回家。路还很长,刘邦的怒气也渐渐消了。他开始反思自己的行为。


 


首先,为什么我会想吃炸鸡?就算再喜欢吃也不能连续吃六天吃出病吧?第二,为什么两天没见炸鸡小哥便如隔六秋?第三,为什么他见到炸鸡小哥对着别的女生笑心情这么烦躁?


 


好像有什么东西破壳而出。刘邦的眼睛一下子就亮了。


 


是的了,因为喜欢。


 


天色渐晚,然而刘邦毫不迟疑地立马往回跑。他想见他!


 


跑到炸鸡店门口,刘邦双手撑在膝盖上,喘着粗气,想着呼吸平稳下来再进去。


 


然而门突然打开了,这双鞋子···刘邦的视线顺着鞋子向上挪,直到高高地扬起头看见那张扑克脸,“要来一杯水吗?”


 


刘邦立马直起身子。“好的谢谢。”


 


刘邦跟着小哥走到前台,发觉这人真是越看越好看。


 


小哥给刘邦倒了一杯清水,问道:“今天也是一份炸鸡吗?”


 


他还低着头,湿润的眼睛上挑看着刘邦。刘邦只觉得心跳加速到七十迈!他感觉心底像是被猫爪子挠了一下。


 


清了清嗓子,刘邦僵硬地说道,“嗯一份炸鸡,再加一份薯条。”盯着他的眼睛没有挪开过视线。“还是两份炸鸡吧。”炸鸡算什么?他只想坐在店里看着小哥到天荒地老!


 


或许是他的视线太过火热,小哥不自然地侧了侧身子,低着头小声说“两份炸鸡不会太多了吗?油炸食品吃多了不好,而且现在不早了···”


 


刘邦下意识点了点头,“嗯,听你的,那要一份炸鸡。”


 


“好的,已下单,请稍等片刻。”


 


刘邦像人形牌似的立在前台,没有挪开半个脚步,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前方的倩影。


 


小哥将食物放到刘邦面前,才发现这人一直盯着自己看,心里一咯噔。“请享用。”


 


刘邦这才将视线移开。看到餐盘中多出来的一份凉茶和玩具,刘邦疑惑地看了小哥一眼。


 


小哥看上去有些紧张,说话也有些不顺。“嗯,那个,您是今天第一百位光顾的顾客,所以送您一份纪念品。凉、凉茶是最近,嗯,最近推出的活动,消费满50就送。”


 


刘邦咧开嘴角,“谢谢。”刘邦端走餐盘,踩着愉快的步伐坐在正对前台的位置,心满意足地啃起炸鸡。纪念品是愤怒的小鸟挂坠,塑料做的,红色,不大,大概大拇指大小。刘邦看着看着竟然觉得跟小哥有点像。只是神似。小哥帅多了。但是刘邦越看越喜欢,最后把它挂在了钥匙圈上,这样每次拿出钥匙都能看到它,就像是看到小哥。真棒!刘邦把挂坠捏在手里不舍得放下,喝一口凉茶,真甜!甜度胜过农夫山泉。真想把这个杯子也带走。


 


直到妈妈打电话催他回家,刘邦才依依不舍地离开。离开前将一次性塑料杯小心地塞进书包里。然后带着对小哥的不舍愉快地踏出大门。


 


当天回家刘妈妈用灵鼻搜索刘邦身上的味道。再喝了一杯凉茶,回家前还嚼了几颗口香糖,味道已经散得差不多了。


 


趁刘邦妈妈看电视,刘邦鬼鬼祟祟地钻进厨房,将杯子里的凉茶冲了冲,根本不舍得让杯子外侧碰到水。这杯子可是小哥摸过的呢。


 


洗完后将杯子放在了床头。杯子里还散发着淡淡的凉茶的苦涩味,刘邦却越闻越喜欢,嘴唇不自觉地就贴上了外壁。忍不住傻笑。


 


手中的小鸟是无论如何都不肯放下的。


 


只有在睡觉前才依依不舍放下,小心翼翼放到枕边。嗯。


 


第二天刘邦照常去炸鸡店签到。十分幸运的,他又是当天的第一百位顾客,小礼品还是愤怒的小鸟,这次是蓝色的。刘邦又带着它兴高采烈地回了家。这天依旧忘了问小哥叫什么名字。


 


第三天刘邦带走了一只黄色的小鸟。


 


第四天刘邦带走了一只黑色的小鸟。


 


第五天刘邦带走了一只白色的小鸟。


 


第六天刘邦带走了一只绿色的小鸟。


 


第七天,第七天没有。


 


第七天刘邦如旧独自一人前往炸鸡店,这天他见到了那个女孩。如果他没认错的话就是一个星期前跟小哥有说有笑的那个女孩。哦,应该就是他了,毕竟不是谁都能让小哥给她擦脸。


 


冷漠。


 


刘邦转身就走,路过垃圾桶时顺手将一直捏在手里的润喉糖扔了,手心还是潮湿。刘邦在裤子上擦了擦。还没问小哥叫什么名字呢。昨天听小哥说话有些沙哑不知道今天好了没有呢。


 


回到家在床上躺了一个晚上,觉得自己想清楚了。那个女生或许是妹妹,毕竟不是谁都能连续六天中奖。啊,今天的小鸟是什么颜色的呢?哦,错过了。cao


 


第八天一早刘邦站到了炸鸡店门口,沉重地推开了门。小哥见到他眼底闪过一丝惊喜。


 


“早上好。早上没有炸鸡供应,请问要一份营养粥吗?”


 


“好的。今天我是第几位顾客?”


 


小哥笑了笑,愉快地说:“恭喜您,您是今天的第一位顾客,这是今天的礼品。”双手递上。


 


刘邦接过的时候指尖在他的手心划过,摩擦带来一丝温热。


 


是红色的小鸟,不同的是这只比较大,手心般大小。


 


刘邦摆弄了一下,发现小鸟底部有一个塞,拔开,一堆小纸片散落在桌面上。刘邦好奇一看,发现是小票,小票的背面有写字。一共是七张。翻到背面排列展开仔细看。


 


上面写着:韩信喜欢你。最后一张是一个爱心,正面空白。


 


刘邦看向小哥,眼睛瞪得大大的。


 


“你叫韩信,是吗?”


 


小哥微笑着点点头。哎呀亏了!昨天不走的话就能早一天得到这些纸条了!亏大发了。


 


刘邦从书包里掏出一支笔,在最后一张纸的空白正面写了一行字,然后从口袋拿出一盒润喉糖,拆开包装后将纸塞进盒子里,递给小哥,上面写着:刘邦喜欢韩信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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